• 办理周期、操作时间、停留时间、签证有效期、签证次数等均为基于以往经验的数据预估,实际请以使馆最终审批结果为准;
• 申请人未获得签证前请勿先行预定机票、酒店,因出签结果情况造成的经济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;
• 如申请人现有护照在我司办理过程中丢失,我司每本最高赔付600元人民币;
• 证件套、文件夹等非签证所需资料请勿邮寄,若不慎丢失,损失将由申请人自行承担;
• 申请人收到签证后请务必核对签证信息,如有问题需在两个工作日内与客服联系,我司将与使馆申请更正,但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赔偿责任以及费用;
• 签证若已进入使馆办理流程,申请人中途申请撤销办理,我司将无法退还任何费用;
• 我司在收到申请人资料后,经审核发现不符合签证申请资格的,保留不予受理申请人签证申请的权利;
• 如因我司操作失误,影响申请人出行计划,我司将退还实际收取申请人的服务费用,其他费用包括签证中心签证费和签证中心服务费等我司不予承担;
• 签证办理过程中,使馆保留对申请人增补资料的权利,请申请人积极配合使馆工作,以便顺利出签;
• 如申请人选择我司代做行程、机票、酒店预订单,特此声明我司所提供的酒店预订单有小概率可能会被酒店方取消,导致使馆无法查询到预定信息,若因酒店方取消等问题导致拒签,我司将不承担拒签带来的后果,请知悉。